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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司法局:幼童骑车撞伤老人,监护失职调解破冰

3岁孩童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撞伤了一位老人,到底谁该为此担责?近日,这起涉及未成年人侵权纠纷在石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介入下达成调解。

2023年9月,一名3岁小孩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不慎将年近六旬的老人撞伤,小孩当场从自行车上摔落,小孩父亲当时因工作琐事情绪低落与老人发生口角。事后,老人家属打电话找小孩父亲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老人家属到物业调取监控视频后,向石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石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上门进行“背包式”调解,释明老人本身不存在过错,小孩撞伤老人造成了损害结果,理应赔偿,但小孩只有3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作为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调查问询中小孩父亲意识到自身监护确实不到位,主动要求去老人家里道歉,调解员后续陪同小孩父亲到老人家登门道歉,两人握手言和,成功达成和解。

石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用法律法规去教育,用情理人情去“合拢”,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家属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双方要本着邻里和睦的原则来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友好互谅的邻里关系,达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社会效果,切实做到了“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凸显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来源:双清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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