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近日,新邵警方在日常清查工作中,依法查处三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案件。
9月19日,县局治安大队、酿溪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检查时,发现酿溪镇大新社区两家宾馆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9月22日,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酿溪镇栗山社区某宾馆未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
违法行为人朱某群、黄某芳、黄某生3人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
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如果确实未携带身份证件,可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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