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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热点问题解答来啦!

问题一: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无论是否生病,每个人都拿出一点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了,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问题二:哪些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除应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问题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答: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医疗救助。

问题四:之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还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吗?

答:不需要。已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问题五: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该如何参保缴费?

答: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即可。

(各地市办理方式略有不同,详情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问题六:可以在两地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双重保障吗?

答:不可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问题七: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住院能不能报销?

答:可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的,参保人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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