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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送法进校园 用法守护阳光少年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艺欣)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家长、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责任义务?在成长过程中,未成年人自己有哪些责任?9月8日,北塔区检察院走进状元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红为在场200余名师生和家长授课,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黄燕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提名人选王双霞、区妇联副主席肖惠玲以及旅馆业代表等参加活动。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的主题为“以‘六大保护’守护阳光少年”,刘晓红检察长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列举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以及播放ppt、微动画、课堂互动答疑等方式,讲解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具体规定和职责义务。在场师生和家长们听得聚精会神,积极提出疑问。

“明善恶方能伸正义,知荣辱才可净心灵。一定要提高警惕,杜绝 ‘小恶’ 滋生,远离不良行为,系好人生的 ‘第一粒扣子’。新时代的青年学生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最后,刘晓红检察长呼吁同学们要远离不良行为,争当“守法先锋”。

宣讲活动过程中,检察干警为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安全自护、反电诈、反邪教、禁毒知识等宣传资料。

“今天的法治讲座,让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了新的认识,我非常喜欢这样的课堂。”学生在课后说道。

“感谢检察长给我们带来了一堂有警示意义的讲课,听了课才知道原来有些行为是违法的,让我受益良多。”家长代表也纷纷竖起了大拇指,纷纷表示要做个“依法带娃”的合格家长。

“这堂课结合案例进行讲解生动而又深刻,希望今后检察院多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老师说道。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接下来,北塔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多措并举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在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积极以综合履职高质效履职助推社会治理,携手各方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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