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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和非法采矿案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蒋新东 徐健 吴明发)为深入开展“生态三湘2023”专项打击行动,对非法占用农地(林地)和非法采矿犯罪“零容忍”,坚决露头就打。8月16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地(林地)和非法采矿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明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何某明为湖南某某生态公司股东,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何某明以湖南某某生态公司为名,在新宁县安山乡永兴村九组潘家塘占用农用地(林地)范围面积为1.3159公顷(19.74亩),其中准予使用林地面积为0.1509公顷林地范围,实际使用0.1203公顷(1.8亩),该公司在修建过程中非法采石并占用、毁坏林地面积为1.1956公顷(17.94亩)。经湖南省物勘院司法鉴定该公司非法开采矿石资源量为20927吨,涉案价值为27万余元。

目前,何某明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和非法采矿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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