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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一男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交警查获

邵阳新闻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彭晓艳)“我现在非常后悔,以后再也不抱这种侥幸心理了……”8月8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赣CBZ***牵引车驾驶人岳某全开具的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懊悔不已地说。

8月8日10时许,隆回县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在五里牌路段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时,一辆悬挂渝BY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往北行驶,民警示意靠边接受检查。经核查,悬挂渝BY8***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其真实车牌为赣CBZ***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询问,驾驶人岳某全为了躲避电子眼的抓拍,动起了歪心思,不料才挂上去就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岳某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扣留机动车,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并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岳某全后悔不已,深刻认识到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做这种违法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号牌是每一辆机动车的合法凭证,在使用中不得有任何损坏、遮挡、涂改、挪用等行为的发生。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看似逃避了处罚,实际上却对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后,驾驶人对交通规则就没有敬畏之心,出现闯红灯、随意加塞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几率增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隆回公安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何种理由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都是违法行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针对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的缉查布控系统将24小时在线,从严从快查处。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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