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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交警: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酒醉驾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7日讯(通讯员 甘文斌 朱丹 许丽)7月1日至31日,湖南邵阳全市公安交警围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凌晨、中午、晚上为重要时间段,持续开展行动,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据统计,上月全市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749起,其中醉酒驾车165起、二次酒驾37起。

持续开展行动,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20时57分许,李某林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径G207学院路路段时,经执法交警用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当场查获。7月7日22时19分许,李某驾驶小车湘EA2**L途径邵阳市区雪峰北路雪峰桥头路段,因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扣留驾驶证及拖移机动车、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7月15日21时许,匡某安涉酒驾驶小型汽车湘E62**N行至邵东市金龙大道与320国道交叉口被查后,因经过多次呼气式测试均未检测成功,被送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最终检测结果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5.24mg/100ml,7月21日,该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罚。7月21日凌晨34分许,在邵阳市区宝庆东路五一南路交叉口,湘ESS**7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姚某杰经交警现场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值达到醉驾标准,后经医院血液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5.24mg/100ml,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还查处了一批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去年5月19日21时55分许,在武冈市春园路与武强路交叉口,刘某强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武冈市公安交警现场查获,今年7月8日23时12许,在同一地点,刘某强驾驶湘EW0**9小型轿车再次被查,经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7月12日0时10分许,刘某军驾驶湘E97**0小型普通客车途径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大道,因其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2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据悉,该驾驶人今年6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邵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过,他的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必须严守的交通安全底线,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到酒醉驾的危险性,自觉进行坚决抵制,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将通过公开曝光方式,警示大家,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做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陈志强 三审:陆益平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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