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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检察开展增殖放流、巡河活动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慧琳 孙茵)7月25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 凝心铸魂建新功”主题党日暨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巡河活动。

据悉,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肖某等四人使用电鱼的方法在渔业种质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破坏了渔业种质保护区——资江新邵段水域的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益。根据认定的犯罪事实,李某、肖某等四人应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13794元。

当天,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李某等四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费13794元用于购买鱼苗,并投放至河中,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

随后,县检察院还开展了巡河活动,现场查看资江水质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对河道周边水域环境、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巡查,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监督协调作用,切实做到守水有责、守水担责、守水尽责。

下一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续写“益”心为公新篇章。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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