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罗琴方 陈珞瑶)7月13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介绍,武冈市瑝城壹号音乐会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1000元整,目前已缴清罚款。
此前,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对位于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壹号福街2栋221-223号、4栋201-218的武冈市瑝城壹号音乐会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
下一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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