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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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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6月28日讯(通讯员 廖小兰)为进一步加大禁毒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邵阳县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

活动一:公众开放日

6月20日,邵阳县法院邀请石齐中学60名学生走进法院,旁听蒋某等14名被告人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庭审,让学生“零距离” 感受法律的威严,深刻认识毒品带来的严重危害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活动二: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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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邵阳县法院在郦家坪镇人民政府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2022年11月,郦家坪镇横桥村王某听说罂粟能够防止池塘里的鱼生病,便在自家菜地里种植了2600余株罂粟,2023年4月被邵阳县公安民警发现并现场铲除,2023年6月,邵阳县检察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身体不便,也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主审法官刘芳决定到被告人王某所在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以本案为例,向群众进行禁毒宣传,详细讲解了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教育引导群众要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加强对亲友、未成年人的警示教育,一旦发现身边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条推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者是抗拒铲除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活动三:送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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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邵阳县法院走进邵阳县第六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审判案例和日常小故事,重点讲解了毒品的定义、种类、特征等知识,深入剖析了毒品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毒品,筑牢禁毒思想防线。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了解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当前禁毒形势。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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