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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司法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0日讯(通讯员 王武 邓博文)近日,武冈市邓元泰镇黄茅村一起宅基地纠纷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和解。“非常感谢你们,不仅帮我们化解了矛盾,还解除了心里的隔阂。”事后,当事人朱某甲拉着调解员的手感激地说。

“黄茅村为苗、汉民族混居村,此次发生矛盾的双方均为苗族,我们高度重视,调解过程中深入调研、尊重他们的文化和习俗,获得了认同。”调解员说。

武冈市司法局将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到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针对少数民族地区风俗习惯、矛盾发生特点、调解工作规律等进行调查研究、查摆问题,工作中尊重民俗差异、合理解决各族人民诉求。同时,将家务长、楼栋长、院落长“三长”和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老军人“六老”纳入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他们在调解当中的长处,提高基层化解纠纷的效果;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全面保障各民族法律权益。全市315个村(社区)均配置法律顾问,确保各地区享有平等法律服务。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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