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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田市派出所快速出击,查获鸟铳、射钉枪4支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怡)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邵阳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按照“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期,塘田市派出所破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鸟铳3支,射钉枪改装的火药枪1支。

6月3日,邵阳县公安局塘田市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石门村有村民非法藏有数支鸟铳。塘田市派出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布控。当天,塘田市派出所民警果断出击,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唐某江、唐某两兄弟,并在其家里搜出鸟铳3把,射钉枪改装的火药枪1把。经审讯,唐某江、唐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江、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

二、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枪支、弹药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

三、对主动上缴军用枪支、小口径(猎枪)、气枪以及军用子弹等枪支、弹药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按照奖励标准加大奖励力度。

四、广大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其他涉及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

五、对拒不主动上交或被群众举报查实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严惩处。

六、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披露举报人信息的,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伏志勇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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