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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法院:离婚纠纷速调解 快结快执促和谐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30日讯(通讯员 徐慧颖 廖小兰) 近日,邵阳县院长阳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原告当庭退还被告彩礼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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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同村人,2018年经亲属介绍相识恋爱后迅速订婚。二人在不同的城市务工,恋爱过程中甚少见面,仅是微信联系,后来顶着双方父母催婚的压力,原、被告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婚后,双方依旧在异地工作,仅春节期间小聚,五年来未生养子女,亦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近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调解过程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罗益秀认真对案件进行研判,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了联系,得知原告的离婚意愿非常强烈,但被告考虑双方系同村人,当初红红火火结婚并置办酒席,现在离婚会使双方家人颜面挂不住,一直有所顾虑。罗法官耐心跟被告沟通,分析双方婚姻有无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一直拖着问题不解决,损失的是双方的青春和精力。最终,被告放下面子,同意离婚。但因为返还彩礼的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双方意愿后,为了快速调解好该案,罗法官决定前往原、被告所在村,实地向双方家属和媒人了解具体情况。来到被告家中,被告父母情绪非常激动,对法官和村委介入非常排斥,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儿子离婚会让他在村里无法挺直腰杆做人,坚决不同意儿子离婚。看到这种情况,罗法官一边安抚被告父母情绪,一边与被告视频沟通,让被告父母知晓儿子真实意愿。

在得知儿子想离婚并希望父母参与协调处理彩礼问题的意愿后,被告父母情绪渐渐稳定。罗法官趁热打铁,与村委会负责人一起跟被告父母从法、理、情维度耐心解答。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劝说,被告同意离婚并返还部分彩礼。待被告一方同意后,罗法官又赶到原告父母家中。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一次性退还被告彩礼10万元。

该案从收案到结案、履行仅用了10天时间。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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