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北塔区万家福商行营业部分与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该商行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16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3月27日,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北塔区万家福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营业部分与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监督员当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依法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6月27日前整改到位。
经过调查取证,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北塔区万家福商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6500元整的行政处罚。5月4日,该商行经营者到大队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5月14日,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指导,跟踪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隐患按时完成整改。
来源:邵阳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