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文汇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终止办学。接此批复后,请到民政、税务等部门做好学校终止办学后的有关后续工作。 邵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来源:邵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