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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新变化 首套房贷款个贷倍数提高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0日讯 (易蓝 张少军 王俪桦) 近日,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最低可贷款额度,提高首套房贷款个贷倍数。

《通知》指出,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当前个贷倍数(N)为16,每半年调整一次。若计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核定。

在首套房贷款方面,连续按月缴存6个月(含6个月)至1年的缴存职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倍数可增加至N+2,相当于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18倍。连续按月缴存1年以上的缴存职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倍数可增加至N+5,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21倍。

责编:肖霄

来源:邵阳日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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