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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法院对“风云会”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集中宣判

 

  7月1日,武冈市人民法院对“风云会”恶势力犯罪集团22名被告人和1名非恶势力集团成员进行一审集中宣判,23名被告人中有10名系成年人,其余13名在犯罪时均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为首的李峰、钟滔两人与杨培、刘国庆、唐彪、雷书嘉、欧阳治、许斌、张旭、鞠雄辉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人员比较固定。为便于日常管理与联络,首要分子李峰创建了“风云会”微信群,由李峰任群主,其他人员为成员,微信群设置了群里人皆兄弟,遇事发信息,其他人须到场帮忙等多项不成文规定。至案发时止,李峰、钟滔等人共同故意实施了7次聚众斗殴、3次寻衅滋事犯罪。
  法院认为,李峰、钟滔等22人组成的犯罪组织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三次以上的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李峰、钟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应从重处罚。一审李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钟滔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其余21人被判处了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23人无一适用缓刑。

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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