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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金石桥镇:加强监管和执纪 落实落细河长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6日讯(通讯员 刘军林 陈涛)“我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谨记教训,落实好‘河长制’的相关工作,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隆回县金石桥镇高洲村党支部书记谢玉红对前来宣读处理结果的该镇纪委工作人员说道。

原来,高洲村党支部书记谢玉红作为村级河长,履行了巡河工作,但在发现村民存在侵占河道修建挡土墙的行为后,没有及时上报镇河长办。在镇纪委牵头联合河长办、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这一违法情况,经过联合执法,该问题整改到位。

自开展“河长制”以来,该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委领导积极履行日常巡河制度,河长办依托“河长制”APP,对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各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监督服务微信群、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扩大“河长制”的知晓度,大力开展了“护河净滩”“防溺水安全教育”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落于实处,2022年以来,该镇纪委将落实“河长制”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多方督查抓管控,细化责任强监督,全年开展“河长制”监督巡查16次,做到了巡查全覆盖,交办问题8件,整改问题8件,批评教育3人,坚决杜绝村级河长假巡河、乱巡河、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情况发生。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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