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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编办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日讯(通讯员 刘玉霜)“这变更手续办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事情办得很顺利……”4月3日,在绥宁县事业登记管理局办公室,该县长铺镇医院的政工人员在办理完单位法人变更手续后说道。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绥宁县委编办各组室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室务会,对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及时进行梳理,督促单位按时进行变更登记。每月第一周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了解事业单位业务办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夯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基础;实行容缺受理,做到一次性办结。对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单位,十分钟内现场发证;对申报资料存在个别不齐全,但不影响后续审查等情况的,实行容缺办理变更,真正做到一次性办结。

同时,每年年底对绥宁县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审查各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等情形,将未按规定履职的事业单位,对于逾期不办理的,下发《督办函》,督促单位及时对调整的事项进行变更,确保登记信息及时更新。

此外,绥宁县强化监督,提升诚信体系。该县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及时变更法人登记信息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办理其他机构编制事项;按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健全公示机制,及时向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变更登记等基础信息,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双公示”工作常态化;在受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业务时,增加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环节,要求提交法人个人征信报告,防止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的公信力及诚信度。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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