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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邵阳市大祥区同兴酒家)

大祥融媒讯 (通讯员 区市监局 )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2-5#开设的邵阳市大祥区同兴酒家进行姜的抽样检测.经检测,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邵阳邵阳市大祥区同兴酒家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23日从邵阳市北塔区蔬菜市场内的唐小英——邵阳市北塔区蔬菜市场内店共购进了13斤抽检不合格姜,购进价为3.8元/Kg,2022年9月30日抽样检验基数5Kg(按3.8元/斤销售,其余的已全部销售完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9.4元;2.免予处罚。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来源:大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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