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娜)3月19日9时30分许,在G320国道邵东市界岭镇长塘村路段,吕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左转弯时与臧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造成吕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吕某无证驾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且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臧某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且临危措施不力,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万幸的是,摩托车驾驶人吕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仅轻微受伤。交警认定,吕某、臧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并对吕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112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通过路口时,务必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过。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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