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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新邵分局:“利剑”出鞘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邵阳新闻网3月7日讯(通讯员 刘志忠 罗谧灵 陈雄)2月27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严塘镇陡岭村有人非法收购废机油。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县森林公安局干警赶赴现场联合查证。

经查实,在严塘镇陡岭村黄某林家旁发现一台牌照为湘EMU827的厢式货车上装载四个贮存有废机油的塑料大桶,共计废机油2吨,违法行为人黄某林,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驾驶厢式货车,在车厢内安装了泵油装置、储油桶,非法从事收购废机油。

由于黄某林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其私自收购废机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按照有关程序,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执法人员对黄某林非法收购的废机油依法查扣并移送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黄某林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今年以来,邵阳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持续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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