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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侗族乡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切实提升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政府成立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负责全乡蓝天保卫战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政府积极引导,调动各方积极响应,提高广大干部积极性,共建和谐魅力的东山侗族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为辖区内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为本村范围内第一责任体,各驻地单位为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第一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任主体负责各属地蓝天保卫战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落实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在树立正面典型的同时,对蓝天保卫战工作中出现消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曝光。

三、组织机构

黄立峰

汪习星、陈丛灵、刘尚根、杨辛妹、刘艳、龙开洋、朱洪立、杨昌玖、黄长东、李文芳、覃秀君、陈松王波、周洪、黄生元及各村支部书记

   蓝天保卫战是我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各项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油品专项执法行动和车检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监管,根据绥宁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管理办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

、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整治。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污染,规模化餐饮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保证油烟达标排放;严禁露天烧烤;各要积极劝导民不要在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冬季熏制腊制品。严格控制乡内烟花爆竹燃放和垃圾焚烧。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落实禁止焚烧秸秆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将每个、每条街道责任落实到人,严厉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行为

餐饮、住宿服务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对不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的,按“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责令停业整治或关闭;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运输和销售高污染燃料[蜂窝煤、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秸秆、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大气污染治理职责联合办公机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

保障措施

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东山侗族乡“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各部门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污染源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蓝天保卫战”中工作不力,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失职失责、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管理,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执法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大气综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环保监察队伍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加大对环保执法监管、行政处罚及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反面曝光,增强社会各界环保责任;扩大公众参与面,鼓励公众投诉举报,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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