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落后产能整顿退出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地条钢”、石灰土窑、砖瓦轮窑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未发现违规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完成工作制度,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止“地条钢”、石灰土窑、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12月26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落后产能整顿退出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地条钢”、石灰土窑、砖瓦轮窑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未发现违规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完成工作制度,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止“地条钢”、石灰土窑、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