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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芝云主持召开2022年度第33次绥宁县委常委会会议

12月8日下午,绥宁县书记佘芝云主持召开2022年度第3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邵阳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县人大、政协“两会”筹备、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建和全县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行动整顿成效评估验收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和重要作用,全力抓好全县巡察工作。要充分肯定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好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要直面当前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分类处置,精准交办,最大限度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全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力推进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巡察权威树起来。要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以高质量整改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绥宁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清醒认识绥宁县当前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切实扛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县委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纠治“四风”工作成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共邵阳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邵阳而团结奋斗的决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绥宁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绥宁县人大、政协“两会”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好此次“两会”的重大意义,精心精细做好“两会”各项筹备工作,切实将此次“两会”开成一次团结奋进、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大会。

会议指出,成立县农投公司既是推动与城投公司优势互补、整合涉农国有资产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成立农投公司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和配合筹建各项工作。新组建的农投公司要精准把握功能定位,树牢市场化运作思维,严格按照现代企业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会议强调,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既是上级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系统治理的重要举措,绥宁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持续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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