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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司法利剑斩黑手 增殖放流护生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4日讯(通讯员 何雯 唐文峰 唐海记者 昌小英)12月2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 县农业农村局西洋江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文昌桥河段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恢复生态活动。据悉,本次放流的1万余尾鱼苗费用及渔业补偿费用总计12870元,均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张某祥等3人买单。

新邵:司法利剑斩黑手 增殖放流护生态

西洋江河属于资江一级支流,长江二级支流,为禁捕水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但在今年6月18日凌晨1时许,当事人张某祥、张任某、李某中3人在西洋江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文昌桥河段使用电鱼方法捕鱼,被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执法人员扣押了作案工具,申请立案查处该违法行为,县公安局潭府派出所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县人民检察院对3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令其增殖放流,对生态环境进行修补和恢复。

“以‘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既修复了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新邵县检察院检察员陈正彬表示,本次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依法惩处了非法捕捞行为,也达到警示教育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新邵:司法利剑斩黑手 增殖放流护生态

近年来,新邵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开展“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破坏环境行为,确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今年,该县先后现场抓获36名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嫌疑人,收缴涉案渔获物61.45余公斤,共破获非法捕捞案32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起,行政处罚罚款20.1万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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