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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须知

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须知

   1、提供申请人(不动产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不需提供已年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簿,离婚需提供离婚证)

    2、申请公租房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外地户口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不动产证明(夫妻及未成年的子女)。

    4、由代理人前来办理申请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5、填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6、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档案,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一式二份。

7请申请人仔细核对查询证明中的信息是否准确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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