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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疫”路有隔,“未”爱不歇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芳菲 唐敏)11月8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因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及援助律师因疫情原因均无法到场,该院邀请了县妇联党组书记钟敏华做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对讯问过程进行见证,并通过线上法律援助的方式听取辩护律师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

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是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基础,因疫情管控等原因,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在其法定代理人、具有监管能力的其他亲属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由办案机关通知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选派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为切实保障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疫情期间,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加强与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沟通、联系,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指派合适成年人到场对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进行见证。同时,运用远程提讯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视频听取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开展线上法律援助、线上听取意见,维护公平正义。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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