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新宁县公安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从严快查”,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开展聚集性活动
11月1日9时许,朱某某、陈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新宁县金石镇水头村公租房空地上进行聚集性活动。目前,朱某某、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违规私自离开网格
11月1日9时许,陈某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脱离封控区管控。目前,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散布涉疫谣言
10月29日,周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不实涉疫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共同筑牢防疫坚实屏障,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硬仗。
新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