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刘某某,女,居住在新邵县酿溪镇沙湾社区磷肥厂家属楼1栋,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何某某,女,居住在新邵县严塘镇江溪村10组,为确诊患者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2人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22日
7:30 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沙湾社区核酸采样,采样后返回沙湾社区邓某某家帮厨,后返家未外出。
10月23日
4:00 到酿溪镇沙湾社区邓某某家帮厨;
10:30与丈夫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沙湾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
14:00与丈夫骑摩托车到新田铺镇言二铺村唐某某家做事;
18:50与丈夫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4日
10:00到酿溪镇沈家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
14:30与家人骑摩托车到新田铺镇塘口村哥哥家做事;
17:00与家人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5日
8:30与家人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沈家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
11:00与丈夫骑摩托车到酿溪镇塘口社区张某某家做事;
17:00 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6日
7:00与孙子骑摩托车到酿溪镇沙湾社区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
16:00 到自家屋后菜园种菜,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7日
一直在家未外出。
10月28日
闭环转运。
感染者2
10月22-10月23日
一直在家未外出。
10月24日
17:30之前在家未外出;
17:30与邻居骑电动车到距家500米桥边收购稻谷点买谷子;
18:00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5日
17:00之前在家未外出;
17:00步行到严塘镇江溪村采样点核酸采样,采样返家后未外出。
10月26日-10月27日
一直在家未外出。
10月28日
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邵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