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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市民就医需求,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做如下通知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健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医政、中医、妇幼、基卫科长任副组长,市直各医院医务科长、三区分管副局长任组员(见附件)。办公室设市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联系人:黄璞17773989193;刘光枚13874290151;盛彦滨19118121723;邓礼元13975939542;简小东18975930003;皮昕18873956800。

二、规范接诊秩序

1.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一律正常开诊,做好收治工作,留足过渡场所和病房,保障急诊患者使用,不得拖延、推诿或拒诊。

2.封控区、管控区之外需就医人员,在本区域内就诊者,做好个人防护,到开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及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但作为首诊机构要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临时隔离和转运工作。

三、分类有序就诊

封控区、管控区之外就医人员需到封控区、管控区内就诊者,以及封控区、管控区内就医人员,要实行点对点接送就诊。

1.急危重症患者,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指挥调度中心根据就医人员病情联系对应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的,由患者所在乡镇或社区安排专车,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拖延,同时与就近医院联系就诊。需要留院观察或住院的患者,由医院闭环管理;不需留观或住院的患者,由所在乡镇或社区安排专用车辆接回。

2.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不跨区就医,就近到相关医院就诊,乡镇或社区提供转运车辆,可以通过电话等预约方式,进行预约诊疗,确需跨区治疗的,由所在乡镇或社区报卫健部门统筹协调。

3.对于临近预产期的孕妇、高危孕妇和新生儿,到市中心医院、市妇保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等定点机构就诊,相关医院要设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4.重性精神病患者,联系市脑科医院和市宝庆精神病医院就诊。

5.对于慢性病患者、行动不便的患者,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服务衔接工作。

四、合理快速对接转运

1.用好急救平台。符合“120”服务对象的,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暂时联系不到120救护车,患者所在乡镇或社区要立即安排专用转运车送至对应医院或联系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调度。

2.三区卫健局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以乡镇或社区为单位,安排转运专车,为患者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必要时设立流动医疗服务点,确保有救治需求的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接送病人车辆凭医院转诊单通行。

邵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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