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何双梅)10月24日下午,新宁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在金石镇金园中路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管控日常巡查时发现,金园中路某小吃店商户违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私自开门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该店被依法查处。
据了解,10月24日新宁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店仍在营业后,就多次通知其关门停止营业,但在下午的巡查中再次发现该店开门营业。经现场检查,该店内油炸炉上的食用油和灶上的海带排骨汤均有余温。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此类场所需暂停营业。该局执法人员当即向金园中路某小吃店下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了营业执照,并张贴封条查封,实施停止营业的行政强制措施。
下一步,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履职,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防疫要求且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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