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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拘留!

10月18日,邵阳县公安局对县内大木山某水产店老板张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邵阳县“10.15”疫情发生后,县市场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下沉防疫一线,严查、重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重处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2022年10月18日凌晨6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邵阳县水果市场内发现某水产店违法销售白肉等产品,经调查核实,其进价为19.5元的白肉以25元到3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涉嫌哄抬物价。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将该案移交给邵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快办快结,当天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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