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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简要说明

一、 规划范围

邵阳经济开发区(双清园区)控规位于邵阳市东南部,西起昭阳路、大兴路,南至衡邵怀铁路,北达集仙路、宝庆东路,东到宝庆东路(现G320国道)、振兴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726.19公顷。

项目背景编制过程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原《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规划。

1、《宝庆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

2016年4月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9年8月,邵阳经济开发区委托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规划修改工作,方案经邵阳经济开发区规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3月3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和部门评审会,会上提出将两期控规合并后上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2、《宝庆工业集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

2016年4月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7年开始对规划区进行调整,2018年2月9日,通过了市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及相关部门正式成果评审会,2018年2月26日通过了规委会的审查,并与2018年4月获得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修改批复。同时,上报省厅备案,因环评未能通过,未能取得省厅批复。2019年8月,再次对规划区进行调整,主要原因是三一集团、桑德集团等一批项目用地已整体出让,导致需调整道路及用地较多。2020年3月31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和部门评审会,会上提出将两期控规合并,名称统一为《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上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

3、《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

根据专家和部门评审会意见,将两期控规合并更名后,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审查。后因经开区实际建设需求,先后编制多个调整专题报告,涉及约7平方公里用地和多条道路调整,于2021年6月再次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审查,会议明确补充环评资料后递交市政府审批,再次更名为《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并于2021年9月完成挂网公示。

2022年来,为确保项目落地,减少园区道路基础设施等财政支出,再次对园区内的3条道路和15个地块用地进行了调整,并于2022年7月再次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审查。同时,由经开区委托编制的《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年-2026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8月9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鉴于以上情况,我院根据2022年来调整情况,对控规成果修改完善,提交本次成果。

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物流、生物医药、发制品为辅助产业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力争打造成为现代化、科技化、生态化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726.19公顷;规划人口规模为11.5万人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轴三区多组团”的空间用地布局结构。

整个规划区产业产品展示中心;一带:红旗河滨水风光带,沿红旗河两侧设置绿化带,打造成为串联经开区的滨水休闲带;:即沿邵阳大道新城大道产业发展轴和世纪大道产业发展工业产业区、工业仓储区和湘商产业园区;多组团:分散布局在规划区的个居住组团。

六、用地布局

(一)调整内容

本轮调整共涉及15个地块的调整,面积241.36公顷。其中:

居住用地增加0.43公顷,工业用地增加24.78公顷,公用设施增加2.2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增加3.6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减少23.12公顷(南方汽车实验场用地减少23.4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0.55公顷,物流仓储用地减少3.14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4.38公顷。

(二)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占城乡用地比例(%)

1

H

建设用地

2648.9220

97.17

其中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2583.0423

94.75

其中

H11

城市建设用地

2583.0423

94.75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58.9373

2.16

其中

H21

铁路用地

58.9373

2.16

H4

特殊用地

6.9424

0.25

其中

H41

军事用地

6.9424

0.25

2

E

非建设用地

77.2639

2.83

其中

E1

水域

38.1111

1.40

E2

农林用地

39.1528

1.44

城乡用地总面积

2726.1859

100.00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16.5323

8.38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6.1005

8.37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4318

0.02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70.9996

6.62

其中

A1

行政办公用地

4.7922

0.19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3.5707

0.14

A33

小学用地

38.5949

1.49

A35

科研用地

115.9376

4.49

A41

体育场馆用地

0.4656

0.02

A51

医疗卫生用地

5.0547

0.20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9420

0.08

A7

文物古迹用地

0.6419

0.0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1.8162

3.55

其中

B1

商业用地

82.7415

3.20

B2

商务设施用地

1.8367

0.07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7.2380

0.28

4

M

工业用地

1301.8298

50.40

其中

M1

一类工业用地

629.5717

24.37

M2

二类工业用地

630.2235

24.40

M3

三类用地

42.0346

1.63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40.5423

5.44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40.5423

5.44

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44.8122

17.22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410.7679

15.90

S3

交通枢纽用地

11.5249

0.45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5.6875

0.22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6.8319

0.65

7

U

公用设施用地

26.4553

1.02

其中

U11

供水用地

1.1418

0.04

U12

供电用地

5.0654

0.20

U13

供燃气用地

5.3476

0.21

U15

通信设施用地

2.0033

0.08

U21

排水设施用地

8.9619

0.35

U22

环卫设施用地

1.4205

0.05

U31

消防设施用地

2.5148

0.10

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90.0689

7.36

其中

G1

公园绿地

145.6370

5.64

G2

防护绿地

42.3814

1.64

G3

广场用地

2.0505

0.08

城市建设用地

2583.0566

100.00

 

道路交通规划

(一)调整内容

本轮调整道路3条,其中调整路幅道路长1355米,取消道路长989米。

1路名调整:将白马大道全线路名调整为湖口井路。

2调整路幅:将主干道湖口井路(世纪大道-振兴路段)道路宽度由60米调整为50米,道路长度1355米,由双向十车道(含4辅道)调整为双向八车道(含2辅道),道路分幅与已通过规委会审查的邵水东路—平康路段一致。

3取消道路:取消支路25号道路(355米)和支路二(634米)。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结合城市道路分为四级: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规划快速路和主干路形成横、”的棋盘式方格网道路骨架

横即:宝庆东路(主干路)、集仙路-云峰路(主干路)、邵阳大道(主干路)、湖口井路(主干路)、新城大道(快速路)

纵即:金鸡路(快速路)、世纪大道(快速路)、大兴路(主干路)、进站路(主干路)、昭阳路(快速路)、宝庆东路-枫林路(主干路)

七、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按市级、区级、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级、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级、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级五级设置。

市政及公共设施规划一览表

项目名称

图例

所在地块编号

数量

用地面积

高崇山政府

5-23

1处

1.5980ha

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A-12-2

1处

3.6353ha

文化活动中心

E-10-1a、5-15a

2处

0.5140ha、0.6026ha

文化活动站

1

B-07C-22E-03F-19-1G-222-24、5-18

7

每处建筑面积≥250㎡

全民健身中心

C-12

1处

2.4541ha

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C-12、4-08、5-20

3

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3200㎡

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1

B-05b、E-04b、2-05a、4-075-035-11

6

其中B-05b、E-04b、为独立占地,面积为0.2489ha0.2167ha,其余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1310

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103a、2-05a3-27a

4-07、5-03、5-11、5-20、C-18E-07E-15

10

与绿地或者广场结合,用地面积为500㎡

中心农贸市场

E-31a、5-16

2处

每处用地面积≥3000㎡,营业面积≥2000㎡

社区农贸市场

A-06B07、E-10E-49F-19-1G-224-13

7处

每处建筑面积≥1500㎡

医院

5-06

1处

4.1107ha

门诊所

C-02F-085-21

3处

每处建筑面积≥2000㎡

社区卫生服务站

B-07C-22E-03F-19-1G-222-27、5-21

7处

每处建筑面积≥120㎡

社会停车场

P

B07aD-16-2E-01a、E-09a、G-03-3H-26-21-06、1-15、3-33、4-15、5-02 

11处

0.2765ha、1.4991ha、1.0762ha、0.5084 ha、0.2451ha、1.6350ha、1.7486ha、2.4228ha、1.6636ha、4.1048ha、1.7299ha

自行车停车场

A-11B07aC-18、D-16-2E-01a、E-09a、E15、F-12-3F-20a、G-03-3H-21c、H-26-2H-36b、1-061-152-05a、2-24a、3-334-155-024-07

21处

每处规模具体见《规划区自行车停车场规划一览表》

岳飞纪念堂

F-17-2

1处

0.6419ha

养老院

E-10-1、5-09a

2处

1.2910ha、0.6510ha

老年养护院

1

2处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5-15a、B-07C-22E-03F-19-1G-222-24、4-06、5-18

9

每处建筑面积350

污水处理厂

A-14-1、1-20

2

位于A-14-1和1-20地块,面积分别为6.4085ha、2.6038 ha

污水提升泵站

H-21e、2-03

2

H-21e为独立占地,面积为0.1109ha

废水处理厂

H-19

1

2.4425ha

自来水加压泵站

1

G-09-1aE-29

2处

0.8064ha 0.3354ha

变电站

D-11G-09-32-10、F-21a、3-27c

5处

0.5623ha、0.7899ha、0.7475ha、2.3110ha、0.6547ha

公交首末站

 

D-15-2G-24、2-04

3处

独立占地2处,分别在D-15-2G-24地块,面积为2.0109 ha、1.6728ha,非独立占地1处,在2-04地块,结合交通枢纽用地设置

公交停保场

D-15-1

1处

2.0038ha

客运站

2-04、5-10

2处

9.9551ha、1.5698ha

货运站

4-16

1处

58.9373ha

公交车站

2-04、5-10

2处

分别与客运站联合设置

充换电站

D-15-2G-242-04

3处

每处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

加油站

B-02-1C-28D-16-6E-09F-10-1H09-1、G-03-2、G-24a、1-14、1-28、2-06b、3-03c5-18b、4-11a、4-06c

 

15

0.5190ha、0.3923ha、0.3374ha、0.3562ha、0.4268ha、0.4768ha、

0.3332ha0.2189ha0.3346ha、0.6858ha、0.3451ha、0.8292ha、0.4662ha、0.3360 ha、0.3059ha

加气站

D-06a

1处

0.3222ha

消防站

C-20、H-37a2-06a、5-18a

4

0.4226ha、0.2087ha0.9351ha、0.9466ha

邮政支局

G-16、5-22

2处

0.3205ha0.8828ha

电信支局

2

天然气门站

H-12-3a

1处

1.9380ha

天然气末站

H-12-3b

1处

1.6529ha

天然气母站

H-12-3c

1处

1.7565ha

中学

E-06、3-25、5-04

3处

具体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一览表

 

小学

B-06、E-05、E-26cF-17-3、3-32、4-08、5-07

7处

幼儿园

A-06B-07、C-02、C-14、E-01、E-04、E-10-2c、F-08、F-19-1、2264-06、4-135-09、5-18、5-24

15

派出所

 

C-18a2-25、5-11a

3处

0.3334ha1.5849ha、0.6045ha

街道办事处

5-23a

1处

0.1438ha

社区服务中心

5-23a

1处

建筑面积≥700㎡

司法所

5-23

1处

建筑面积≥100㎡

社区服务站

1

B-07C-22E-03F-19-1G-222-24、4-06、5-18

8

每处建筑面积≥600㎡

邮政所

 

A-12-2D-16-5bE-16H-31

4处

每处建筑面积≥100㎡

模块局

 

A-12-2D-16-5bE-01E-16H-23-1、H-31、H-402-05、3-26、4-14、5-08

11

每处建筑面积≥100㎡

光节点

A-12-2D-16-5bE-01E-16H-23-1、H-31、H-402-05、3-26、4-14、5-08

11

每处建筑面积≥100㎡

公共厕所

 

A-09B-05aD-03D-08-2aE-07E-15E-30、F-16b F-19-1、G-05-3G-07、G-09-1、G-24、H-21c、H-31、H-34、1-03a、1-06、1-14、1-15、1-28、2-04、2-05a2-06b、2-25、2-27、3-27b、3-33、4-11a、4-15、5-03、5-10、5-18b、5-20、5-23a

 

35

每处建筑面积≥60㎡

开闭所

 

B-03D-16-1E-13F-21H-12-12-05、3-26、4-14、5-08

9处

每处用地面积≥500㎡

垃圾转运站

B-05aD-08-2a、E-07G09-1、H34、1-03a、2-05a3-27b、4-11、4-07、5-03、5-20

 

12

独立占地4处,分别在B-05aH34、D-08-2a、3-27b,占地面积为0.0780ha、0.3542ha、0.0748 ha、0.3381ha,非独立占地每处用地面积≥200㎡。 

 

 

来源: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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