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国家政策调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改革实际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对2020年公布的《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本目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0〕425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2022年版) 2022年6月23日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