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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罚不思悔改 隆回两男子再次酒驾被拘

图为交警查获驾驶员再次酒驾违法行为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敏)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司机通常都会在事后认真掂量酒驾要付出的代价。可隆回两男子酒驾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心存侥幸,再次饮酒被民警查获,并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照的处罚。

6月5日,小沙江、虎形山、大水田交警中队在小沙江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时,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ETQ8**的普通两轮摩托车的司机满身酒气,随即对该司机进行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司机2016年6月7日16时许驾驶摩托车在小沙江镇路段时因酒驾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并受到处罚,此次行为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4月17日17时许,联合执法小组在虎形山村路段巡逻时,查获一辆牌照为湘E8Z4**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司机邹某日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6mg/100ml。通过系统查询,民警发现其2012年12月5日11时许,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受到处罚,邹某日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6日,隆回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蒋某乐、邹某日做出相关处罚,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蒋某乐、邹某日后悔不已。

隆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酒驾会加重处罚。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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