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7日讯(通讯员王学琴)近日,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县内一新建游泳馆进行了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游泳馆存在安全制度张贴不规范、应急照明灯未悬挂、未设置应急室,逃生通道位置不够醒目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对该游泳馆安全意识薄弱、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现象予以批评,并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游泳馆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不得对外营业。
近几年来,该局一直坚持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文件精神,并组织旅游、文物和体育等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实现了行业系统安全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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