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绥宁县:“四化”机制让村干部有位有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8日讯 (通讯员 刘期用 刘阳河)近日,绥宁县探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村干部任用管理、教育培养、激励保障、考核监督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系列新举措让村党支部书记政治上有盼头,经济上有保障,干事就更有劲头。”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白岩水村党支部书记陈振说。

该县对村干部人选标准、离职审批、补选程序等方面作出硬性规定,明确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备案管理村干部具体职责,促进村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规范化。全面规范村(社区)干部“平时轮流值班、定期集中坐班”制度,严格落实绩效考勤、外出报备规定,确保群众办事随时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同时,建立“县级示范培训、乡镇兜底培训、村级巩固培训”培训机制,对村(社区)主职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居)务监督委员和其他村(社区)干部实行分级、分类全覆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鼓励村(社区)干部及后备干部利用农民大学、函授教育等多种途径,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不断改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文化结构。

该县还坚持“在岗有待遇、干好有希望、离任有保障”原则,确保村(社区)干部生活有保障、精神有鼓励、政治有提升,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创新“基本报酬+绩效+奖金”工资发放模式,上年度实现基本报酬增长8%。鼓励集体经济收入明显增长的村,拿出净利润不超过20%的部分进行奖励,真正实现“以绩定酬”。拓展村干部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畅通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渠道。

此外,考核监督精细化,让村干部工作有准头。做到一届任期内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及时发现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并调查处置到位。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164993.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