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7日讯(通讯员 潘显华 陆晔鸣)3月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检察专项行动。
该院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调取26家小水电站近三年来的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发现6家小水电站因各种原因拖欠水资源费。该院立即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发出依法追缴水资源费的检察建议,并为促进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建立在水资源费征收,加强小水电站日常监管方面的长效机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时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2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法移送县纪委监委。
近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就该检察建议进行回复:依法追缴欠交的水资源费34.3131万元;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盘接受并积极整改。
清风无主,流水有价,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取之、予之”,小水电站在利用水资源获取清洁能源的同时,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城步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驰而不息保护国有财产,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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