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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文化邵阳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负责查处违纪出版物和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文化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媒中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非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和歌舞厅娱乐场所、美术品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我单位属于县民宗和文广新体育局管辖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4人,期初在编在岗14人,期末11人,退休6人。

3、 资金支出管理: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大队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

4、 2018年度重点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年初预算收入1284532元,年初预算支出1284532元,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年终决算支出:财政拨款1398003.73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8年财政拨款为1284532元,较上年减少198955元,下降13.41%,本年无其他收入,收入全部靠财政拨款。事业支出1397480.25元,较上年减少了205950.38元,下降了12.84%本年亏损112948.25元。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347173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3.48元。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1397480.2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5789.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40.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50元。本年人员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补发了大调整工资和发了绩效奖,而本年没有发放。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20万元,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为20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专项活动、网吧整顿活动所需经费开支,弥补商品服务支出的不足,办公设备添加。

3、收入和支出执行情况的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为1284532元,较上年减少了198955.00元,下降了13.41%,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拨款和公用经费拨款减少。本年无其他收入,上年有外单位和主管部门转入业务费,而本年没有。事业支出为1397480.25元,较上年减少了205950.38元,下降了12.84%。事业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了67431.26元,下降了5.23%,原因是:上年度补发了大调整工资和预发了绩效考核奖,本年只补发了从7月份起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基本工资,没有发放绩效奖;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减少138519.12元, 下降了44.09%,原因是本年实行定额管理,将公用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即“业务挂钩,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使公用经费大幅下降。

4、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年初预算安排经费拨款为1471888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63760元,增长了4.53%,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将30%绩效目标奖列入了预算,而上年度没有列入,同时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总额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今年业务量增加,本年增加了精准扶贫费用,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预算调整数为1284532.0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87356元,下降了12.73%,减少的原因:一是从2018年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基本工资,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没有跟上进度;三是精准扶贫费用大幅增加,使得预算调整数额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6.13678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324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1354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2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分别减少1.860442元、0.98134万元,分别节约61.54%、31.52%。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6批次,209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接待共12批次,149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1628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860442万元,节约61.54%。实行公函接待,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并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数,使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8604.42元,下降了61.54%。2018年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132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98134万元,节约3.7%。车辆出车实行凭出车单出车,绥宁县城不安排出车,用车天数大幅减少。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18〕2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为推动绥宁县经济事业和社会稳定的发展的,取得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主要绩效如下: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开展行业优质服务活动。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办事公开,转变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扶贫工作要求,大队在瓦屋塘镇瓦屋居委会开展帮扶工作,及时兜底保障、医疗保障、异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将脱贫政策进行帮扶宣传。

3、全面小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着重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综治专干,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于经营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综治民调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三联三访一帮活动,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全面做好综治民调工作。

2017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整体支出资金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

经过对我单位2018年度财务情况的分析,2018年我单位的财务收支结构趋于合理,资金使用效果越来越高,绩效目标完成得较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更严格地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有关财务法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充分发挥现有的优势,勤奋努力,把绥宁县的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资金分配不当,由于单位职能职责的变化,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宽,扶贫工作任务重,预算工作经费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经费,即使调剂一些资金指标,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协调。

2.全年整治资金不稳定,资金到位与整治时间不吻合。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

2.取消指定性非税收入指标,实行收支两条线。

3.将整治经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4.调整全年执法装备预算资金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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