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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是真的名牌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行动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易玉梅 唐瑶 陆凌曼)随着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生活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人们在消费时更加注重产品的知名度,知名品牌更受人们的青睐。因此,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名牌”这块大蛋糕,很多商家会直接盗用其他品牌的商标对自家产品进行“美化”,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赵某某是一家服装厂的老板,为了获取更高额的利润,他在未取得“阿迪达斯”、“耐克”、“彪马”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向崔某某等人提供样板、技艺标准及订单数量,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期间,崔某某、刘某某、温某某等人为其生产假冒“阿迪达斯”、“耐克”、“彪马”服饰共计65374件,总价值人民币379.0505万元。2021年4月16日,该院以赵某某、周某某等9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邵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月7日,县法院一审判决赵某某等九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至三十万元不等。赵某某等人表示不服,后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一直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强化对涉及知识产权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据悉,自2019年以来,该院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人。下一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类案监督机制,依法办理好每一件知识产权案件,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宣传一法、教育一片”的效果,为保护知识产权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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