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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发布第一道林长令 剑指森林防灭火

4月22日,隆回县林长办发布了《关于持续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第一道县林长令,标志森林防灭火又多了一把利剑。

当天,隆回县林长办收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省总林长令第1号后,隆回县委书记、县级林长刘,隆回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第一副林长杨韶辉立即组织县级林长学习,并作了批示,要求县林长办尽快起县级林长令第1号令。

县林长办结合隆回实际起草了县级林长令,连夜签发,连夜印刷了出来。

该令要求切实发挥林长制“一长三员”作用,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防火责任体系。要求强化森林草地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森林防灭火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火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要求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期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进山检查制度和扫码进山制度。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禁止烧田坎、烧秸秆、烧荒积肥、炼山,禁止野外吸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鞭炮、放孔明灯、生火野炊及其他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

该县将省总林长第1号令和县级林长令第1号令各印5万份,发放至“一长三员”,张贴至所有组和山头地块,为“五一”编织一张“防火网”。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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