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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秋带队调研公益诉讼、未成人检察工作

4月14日,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海秋率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组成人员到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朝洪参加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隆回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调研组成员就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别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正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至今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0余件,立案审查1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其中,对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系邵阳市首例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和禁止食品行业从业诉求的案件;对丁某等人侵害个人信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系邵阳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对西洋江金鑫化工厂和六都寨潇江化工厂污染环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共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314.8万元。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利益护蕾”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侵害未成人犯罪,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推动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

刘海秋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刘海秋强调,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力争每年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的有影响力的案件;要进一步加强汇报请示,切实增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增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和积极配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着力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刘海秋要求,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以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要注重更新司法理念,对未成年人犯罪要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社会综合治理;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用心做实、做好、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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