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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警方查处一起危险作业案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易泽钰)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储存,运输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爆炸,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邵阳县公安局白仓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在辖区依法查处一起危险作业案,抓获3名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嫌疑人莫某青、何某明、易某学,当场扣押走私烟花爆竹1199件。

经查,莫某青为获取非法所得,从株洲市购买一车烟花爆竹走私至邵阳县售卖。办案民警通过深挖线索,在白仓镇塘田市镇等地陆续抓获张某梅、胡某定、何某球等13名从莫某青处购买烟花爆竹进行倒卖人员。经询问,张某梅等13人从莫某青手中累计购买走私烟花爆竹总价值104万余元,莫某青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莫某青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邵阳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梅等15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运输、储存以及销售烟花爆竹,都将受到处罚。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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