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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油菜地里化纠纷 邻里关系复和谐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慧隆 曾姗姗)3月25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法官蒋建勇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测量,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权案。

胡某旺与胡某军两家本是隔壁邻居,但积怨颇深。2019年曾因健康权纠纷诉至法院,经两审判决结案。2022年3月,胡某旺以胡某军破坏田埂道致其不能正常通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军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为化解两家积怨,构建和谐邻里关系,蒋法官来到大祥区檀江街道丰盈村,在当地村主任夏某的见证下,蒋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在一片油菜地里现场测量了田埂宽度,充分听取了周边村民意见,本着“方便生产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融情于法,耐心调解。双方同意在原田埂边界上埋下六根钢筋,确定以钢筋之间的连线为通行边界。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方案:胡某军拥有涉案田埂的归属权,胡某旺可在原有宽度的田埂上正常通行。

对该处理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胡某旺撤回起诉,两家纠纷终得化解。

法官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依法解决相邻权纠纷是最基本的内在要求,但也应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裂痕,促进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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