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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出台《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管理工作,日前,邵阳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意见》,对施工现场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依据和标准、发放程序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意见》指出,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不改变其组织人事及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因管理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任命、批准或者指派,到重点项目指挥部工作的人员。施工现场津贴发放主体为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重点项目是指市政府列入我市经济发展重点建设规划,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由市政府审定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协调指挥和管理机构为市委、市政府明确设立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具体以《省市重点项目指挥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邵市办发[2015]52号)文件规定为准。

《意见》同时指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台账制度,作为发放施工现场津贴的依据。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一日内需达到6小时以上,方可视为1个工作日,并按工作日申报领取施工现场津贴。考勤记录须作为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财务附件。施工现场津贴按100元/天执行,每人每月领取总额不超过1000元,在重点项目“建设成本”项下的“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列支。

《意见》还指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其工作实绩和考勤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按月发放施工现场津贴。

《意见》强调,重点项目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只可在一个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领取施工现场津贴,不得多头领取。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除按本规定领取施工现场津贴外,不得从项目建设单位领取薪酬及其他津贴补贴等任何报酬。违者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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