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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3月30日,隆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主任曾梅林,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秋刘汉才彭向文段小红胡江南出席会议。县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曾艳梅,隆回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梦林,隆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翠婷,副县长杨喜国张胤申智军贺海飞刘琴蒋吉,隆回县政协副主席吴厚宾,隆回县人民法院院长唐保良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朝洪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满一年的13名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履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测评。

会议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审议了《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并表决通过了23名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曾梅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曾艳梅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示范引领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职;要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敢为人先的使命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工作方针,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坚守底线意识,树立牢固的政治底线、纪律底线、宗旨底线、安全底线和廉洁底线,在岗位上干出成绩,不辜负组织信任,不辜负人民期盼。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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