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非必要不返乡”的防疫要求,经研究,决定从3月28日零时起,新增县外返新来新需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等有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一部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宿费、核酸检测费
各隔离酒店住宿费160元/人/天、生活费70元/人/天由隔离人员承担;核酸检测费和酒店住宿费超过160元/天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生活费从3月28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隔离酒店一次性预收。
三、收费对象
从外地返新来新的红码人员及其他需要集中医学观察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群众支持理解、广为宣传,请集中医学观察人员顾全大局,配合工作。各集中隔离场所要优化服务,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大对隔离自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2022年3月27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