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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发出十招“必杀技”,优化政务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条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政务服务中心实行“1+4”工作模式,即1个主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安(含交警)、人社、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4个分中心。

第四条

从严打击“强买强卖、强行揽工、强行阻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影响项目建设的行为。凡发生上述行为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并在当地政府配合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到位,决不姑息。

第六条

推行首违不罚制。对一些违章行为情节轻微的企业或当事人,一般进行教育和责令限期改正,实行承诺整改制,并建立信息档案,不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全面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统一实行“区域评估”。推行清单管理,坚决取缔“红顶中介”,整治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一定区域内地质灾害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水土保持、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企业单独提出评估要求。

第八条

管好用活邵阳市偿贷过桥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邵阳市偿贷过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发挥“过桥资金”作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

第九条

严格兑现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对中央、省、市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降本减负政策开展专项清理,对尚未落实的政策要依规按程序逐一落实到位。

第十条

建立健全受理损害政务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热线(12345)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做到“不为必查,乱为必究”。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怠于履行职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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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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