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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件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陈远雄 尹业宏)近日,武冈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顺利审结了首例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

王某与谢某系同村人。2015年3月19日,谢某向王某出具借据借款75 000元。因谢某借款后未按双方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王某遂起诉至武冈市人民法院。武冈市人民法院2022年1月12日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陈远雄经过电话、社区寻找、法院协查找人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被告谢某,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该案。

2022年2月28日,该案在武冈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谢某通过法院的公告得知了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并委托其胞兄出庭应诉。在承办法官陈远雄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原告王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告谢某分期偿还借款本息。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是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新规定,对于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一些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必再像以往一样需要其他审判员、陪审员的参与,能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从而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囧况。同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原本的60天公告期缩短为30天,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缩短了当事人的诉讼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

武冈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远雄介绍,下一步,武冈市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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